1、让球在正式的比赛中是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的,如果是双方提前沟通好的让球这叫犯规,但是为了保证对手的比赛体验以及自尊心的让球,这叫好心。
首先,我们先看“昕雯”组合在东京奥运会周期比赛的成绩还是相当可观的,以当时的战绩来看,“昕雯”组合成为东京奥运会混双夺冠的最大热门。
也正是由于这些规定 ,使中国的乒乓球混双输给了日本队 。但是我们在东京奥运会比赛现场的回放中可以看出 ,日本队选手水谷准曾多次吹球 ,但日本裁判却装作看不见 ,熟视无睹。
在东京奥运会中,中国乒乓代表队取得了4枚金牌、3枚银牌的出色成绩,成功维护了中国乒乓球在世界乒坛上的霸主地位,然而国乒在男女混双项目中的失利还是让人有些失望。
如果说,中国的乒乓球不强,那就不会存在让球的现象了。其实在中国的乒乓球史上,有过很多女乒选手因为不满中国的让球规定,远走他乡,加入其他国家打比赛,就像何智丽一样。
国乒过去是有让球的习惯,但是算不上光荣的传统。让球也算是国乒一个时代的产物。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,国乒是出现过不少让球的案例,尤其是在奥运会,在那个金牌至上的年代。
卡塔尔乒乓球公开赛,10-0时该不该让球? 马龙/许昕 的答案是 让 ; 伊藤美诚 的答案是 不让 ,就是要打 丁宁 11-0。
让球曾荣为国乒的光荣传统,实事求是讲,不赞成让球,不符合 体育 道德精神,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,只能在国际赛场上有损中国形象。 反对。违犯 体育 的竞赛规则,也违道德。公平竞争,才合正道。
国乒中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不能在比赛中打对手11:0,这样的比分说出去太不好看了。因为这个规定,国乒的不少运动员都化身为演员,其中张怡宁给福原爱让球的那场比赛堪称经典。
亲历乒乓外交的前国手梁戈亮在他的自述里说到:在比赛中,我们还经常让球,现在看来,大家可能不理解,但是当时让球也是为了国家利益,或者是乒乓外交的需要,是发展对外交往的需要。
因此,让中签者发球可以给双方运动员一个公平的机会,让他们在比赛中发挥自己的优势和实力。同时,这也是一种尊重和体现运动员个人能力和表现的方式。
让分在当前媒体宣传中对负方更不友好。若10:0主动让球是让对方输的不那么难看,那么让球打成11:1就不难看了吗?后者会因为让分的噱头在新闻传播中对负方更不友好,这违背了让球的初衷。违背了公平竞技原则。
就算是让球,那也是有道理让球,一般是为了一个俱乐部或者一个国家的多名选手避免分到一个区,使得自相残杀,一般不会为打假球。毕竟不是足球,篮球这种有***性质的比赛。
1、这个是个体育精神的问题。11:0说明对手完全没有得分,压倒性优势,容易打击到对手信心。所以一般都会在最后一个球让球的。
2、国乒规定,不能把对手打0分,而刘诗雯却把丁宁打了个11:0。
3、你在乒乓球台上把方打得0分出局,这就不符合友善的传统美德了,对两国的关系方面也不好。反正都能赢,让1分又未尝不可。
4、但被让分的多了,就感觉像是被羞辱,而让分的人感觉很正常,观众们也觉得很正常。在取得胜利的同时也维护了对手的体验,不成文的规定也竟然成为兵团的一种善意的潜规则,被大家共同奉行。
5、不许打对方11-0是个不成文的规定,没有强制性要求。不打对方11-0主要也是照顾对手的面子。
6、在评判求比赛中,可以打11:0的。但是因为很多比赛中双方选手实力的差距并不是特别大,而且选手也会存在发挥好坏的情况,而导致很少见到11:0的场面。